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经区政府同意,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石景山区推动工业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石景山区推动工业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提升工业互联网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要素集聚,优化完善发展生态,推动工业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京经信发〔2022〕162号)等文件,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支持在石景山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创业服务机构等各类法人机构。
第三条 支持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围绕工业智能算法、工业知识图谱、工业机理模型、微服务组件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关键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电子设计自动化、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业软件关键技术;软件定义网络、网络虚拟化、时间敏感网络等新型网络技术;平台、工业控制系统、数据等相关安全核心技术开展自主研发、创新应用,促进技术迭代,对入选国家和北京市级重点项目,按照项目支持资金30%予以补助,最高900万元。
第四条 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基于自主可控工业操作系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应用,对新建或新引入的国家“双跨”(即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国家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平台类),经认定,予以平台资金支持,最高100万元。对获评市级行业特色平台和专业技术平台,经认定,按照市级支持资金30%予以补助,最高50万元。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小微制造业企业设备联网上云、业务系统云端迁移,推动研发智造、运营管理数字化水平提升,经认定,按照市级支持资金30%予以补助,最高100万元。
第五条 支持工业软件产品研发。支持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经营管理、工控安全等工业软件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建设,打造一批市场化服务能力突出的高端工业软件和工业APP关键软件产品,经评审,按照工业软件产品研发投资额30%予以补助,最高300万元。
第六条 支持提升工业数据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评估,对首次通过国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 36073—2018,DCMM)认证的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经认定,根据证书等级按照2级15万元、3级20万元、4级25万元、5级3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资金支持,单个企业不重复享受,晋级享受差额奖励。
第七条 支持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建设。鼓励各类主体打造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5G+工业互联网”“AI+工业互联网”“AR/VR+工业互联网”等典型应用场景,赋能行业发展。对获得市级应用场景支持的应用示范项目,按照市级支持资金30%予以补助,最高500万元;对区级应用场景重大项目,经认定,按照项目投资额30%予以补助,最高200万元。
第八条 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工业互联网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主体协同创新,建设国家级或市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及研究机构等,经评估,按其研发及办公场地实际应用面积分别予以最高100%或80%补贴支持,最高不超过4000平方米,予以每年不超过5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三年;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在区内实施且实现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认定,按照项目投资额20%予以补助,最高200万元。
第九条 支持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工业互联网安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安全监测、垂直行业安全解决方案、安全技术融合创新等工业互联网安全领域试点示范建设,对工信部认定为工业互联网安全领域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予以1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第十条 支持打造特色产业园区。支持专业化企业和机构运营工业互联网产业园,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共享办公空间、高品质公共交流空间等产业服务,根据运营服务成效,经评审,予以年度运营经费支持,支持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5000万元。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园认定国家级、市级产业园区,分别予以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第十一条 支持人才引育。加大工业互联网产业人才引进力度,优先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办理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等事项。积极推荐评定“景贤人才”,为其在子女教育、医疗健康、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建设工业互联网产业专业人才实训基地,完善人才培育机制,设立实训岗位。
第十二条 强化资本支撑。鼓励金融资本支持产业发展,联动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工业互联网产业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重点投向具备核心技术、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发展潜力高的企业,对获得北京市级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的企业,区级基金优先予以支持。
第十三条 优化服务环境。建立政企沟通渠道,在规划、政策、项目、资源等方面全方位对接,提高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提供优质营商环境。
第十四条 享受本措施支持的申报单位,不再同时享受本区其他同一类型的政策奖励。同一项目符合本措施多个条款规定的,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第十五条 本措施中所称补助、奖励等资金支持,由石景山园管委会区科委发布申报通知,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支持:
1.申请不符合申报通知规定条件的;
2.超过规定期限的;
3.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予支持的情形。
(二)石景山园管委会区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程序报审。
(三)获得支持的申报单位应接受区财政局、石景山园管委会区科委的监督检查,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检查。如出现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支持的,应在石景山园管委会区科委要求的期限内原路径退回支持资金,且三年内不予受理申请。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s://www.bjsjs.gov.cn/gongkai/zcwj/202411/t20241127_875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