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列入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推动虚拟现实在经济社会重要行业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石景山区是“虚拟现实产业组团”唯一承载区,重点布局石景山中关村虚拟现实产业园,重点布局石景山中关村虚拟现实产业园,做优做强“虚拟现实+”产业。为进一步促进虚拟现实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石景山区促进虚拟现实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支持办法》)。
二、目的意义
一是抢抓产业发展机遇。《支持办法》考虑当前虚拟现实产业规模化发展趋势,制定系列具体支持措施,促进虚拟现实产业创新研发和应用落地。
二是加强产业融合创新。《支持办法》考虑对虚拟现实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研究谋划,加强虚拟现实与科幻、人工智能等产业融合,推动赋能各领域应用,加快带动创新链产业链聚集。
三是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支持办法》结合我区发展实际,促进提升虚拟现实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加快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持续优化虚拟现实产业创新发展生态。
三、支持范围
《支持办法》支持在石景山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创业服务机构等各类法人机构。
四、主要内容
《支持办法》共十四条,分别从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建设产业平台、打造特色园区、场景示范应用、优化服务环境等多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核心政策条款有:第三条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第四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第五条支持引入创新策源力量、第六条支持产业促进平台建设、第七条支持打造特色产业园区、第八条支持场景示范应用、第九条强化资本支撑、第十条鼓励创新人才引育、第十一条优化服务环境。
五、支持原则
享受本办法支持的申报单位不再同时享受本区其他同一类型的政策奖励。同一项目符合本措施多个条款规定的,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六、解释说明
本办法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解释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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